一、時 間: |
113年6月19日 12:00至13:30 |
二、地 點: |
光明新村158A(新竹市東區光明新村)及 Microsoft Teams線上會議室 |
三、出席人員: |
吳炳昇理事長等24人 紀錄:彭秭霖 |
四、會務報告: |
(一) 主席致詞—吳炳昇理事長 大家好!感謝各位百忙之中抽空來參加會議,我們歡迎第一次來開會的理事,台積電資深副總暨共同營運長秦永沛及鍵祥資訊工程總經理鍾文上,請兩位理事跟大家打聲招呼及簡要介紹。接著就請羅秘書長進行綜合會務報告。 (二)綜合會務報告-羅達賢秘書長
結論:洽悉。 |
五、提案討論: |
提案一、聘請南分會王志超會長、中分會陳金鶴會長及各委員會主任委員,提請審議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22條辦理:「本會視會務需要得設各種委員會,各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理事長提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
各委員會擬聘任主任委員人選: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會成立22週年慶暨第23次會員大會議程規劃,提請審議。 說 明:本會擬於113年12月7、14或21日擇一舉辦成立22週年慶暨第23次會員大會,地點預計在工研院中興院區51館116會議廳辦理。 決 議:1.院友會第23次會員大會日期訂於113年12月7日(六)。 2.請李信宏董事長及裘以嘉總經理協助研擬規劃院友會今年及本屆(未來兩年)會員大會之專題演講議題及講師, 也歡迎理監事們於LINE群組討論。
提案三、申請加入本會之新進會員,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張欣夷等15位成為本會會員。
提案四、修改本會章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等條文,提請審議。 說明:依據內政部112年2月8日公布修正之「人民團體法」辦理,鑒於未來疫情常態性發展,且科技與網際網路日益發達,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開會,亦可達到會員大會相互討論之會議效果,與親自出席無異,訂明人民團體得於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召開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亦同。因此,修訂本會章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除選舉、罷免理、監事及法規規定應以集會方式辦理外,其餘會議開放可在章程規定採視訊會議方式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
六、臨時動議: | |
七、散 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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