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 間: |
106年2月21日 18:00至19:00 |
二、地 點: |
新竹國賓大飯店9樓國賓廳 |
三、出席人員: |
許金榮理事長等24人 紀錄:陳珮欣 |
四、提案討論: |
提案一、本會105年度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基金收支表、現金出納表、財產目錄等財務報表(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說 明:1.依本會章程第五章第29條辦理。 2.本會105年度決算報表已委由正風會計師事務所辦理稅務簽證,總支出超過總收入60%,因此免納所得稅。決算報表包括: (1)收支決算表:收入$ 3,807,502元,支出$ 3,359,261元(含提撥基金$ 300,000元),結餘$ 448,241元。 (2)資產負債表:資產$ 13,274,142元,負債$ 478,109元、基金暨餘絀$ 12,796,033元。 (3)基金收支表:歷年累存$ 4,537,865元、本年度提撥$300,000元、利息收入$ 19,955元,結存$ 4,857,820元。 (4)現金出納表:上期結存$ 12,046,037元,現金收入$ 3,849,657元,現金支出$ 2,664,052元,結餘$ 13,231,642元。 (5)財產目錄:(無固定資產,故未編製)。 決 議:照案通過本會105年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基金收支表、現金出納表、財產目錄等財務報表。 提案二:聘任吳炳昇理事為院友會南部分會會長,並敦聘陳興時常務理事為南部分會名譽會長,提請審議。 說 明:1.依本會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條第五項及第二十二條辦理--本會視會務需要得設各種委員會,各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主任委員由理事長提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摘錄) 2.本會陳興時會長為南部分會創會會長,已擔任南部分會會長職務超過10年,貢獻很大。為傳承及提攜後進,擬請辭本會第四屆南部分會會長職務,並提名吳炳昇理事接任南部分會長,提請審議。 3.另陳興時常務理事對本會及南部分會貢獻卓著,擬敦聘 陳常務理事為南部分會名譽會長繼續指導及支持本會。 決 議:經理事長提名,理事會通過聘任吳炳昇理事為院友會南部分會會長,並敦聘陳興時常務理事為南部分會名譽會長,繼續指導、支持本會。 提案三:訂定本會通訊選舉辦法(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說 明:訂定院友會通訊選舉辦法,通過後將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行之,提請審議。 |
五、臨時動議: |
案由:辦理「史欽泰講座(名稱暫定)」之構想,提請討論。(提案人:秘書處) 說 明:史欽泰前院長於2017年1月自國立清華大學榮退,有感於史前院長無私奉獻台灣電子資訊等科技產業,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並培育無數傑出產業人才,很多產業界先進及工研院院友提出發起「史欽泰講座(名稱暫定)」之構想,爰此提出臨時動議,請討論。 決 議:經出席全體理監事通過,以達成新台幣壹千萬元捐款為目標,贊助辦理「史欽泰講座」等相關業務支出。支持與史前院長較具淵源之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單位。由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及工業技術研究院院友會辦理,並請秘書處透過院友會網站公告週知。 |
六、散 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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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
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院友會通訊選舉辦法 106年2月21日第五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辦法依照本會章程第十四條規定訂定。 第二條 理監事之通訊選舉得合併辦理。 第三條 通訊選舉選票,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規定由理事會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 第四條 通訊選舉票,應載明本會名稱,選舉屆次、選舉職位名稱及寄回截止日期等,由本會負責印製,並加蓋本會圖記及由監事會推派之監事印章後生效。 第五條 通訊選舉票應於預定開票日一個月前以掛號分別寄達選舉人,不得遺漏,由監事會負責監督。其無法送達者,應於開票時提出報告,並列入會議紀錄。 第六條 通訊選舉票應用雙重封套,寄由選舉人拆去外套,並將經圈寫後之選舉票納入內套後,個別密封掛號寄還。選舉票經寄回後,應即投入票匭,於開票時當場拆封。如未以掛號寄回或於投票截止後寄回(以郵戳為憑)或在宣布選舉結果後寄回者,視為廢票。 第七條 通訊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理事和監事之圈選不得超過各應選人數。 第八條 通訊選舉之開票,應在理事會行之,由監事會派員監督。開票結果應通知各當選人。 第九條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