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94.12.18)

一、時  間: 94年12月18日 09:30時至12:00時
二、地  點: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1館604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 胡定華等共195人     紀錄:張世平
四、會務報告: 本會94年度工作報告,詳如附件一
五、討論提案:

提案一:本會93年度之經費收支表、資產負債表、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表等決算報表,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93年度之經費收支表、資產負債表、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表等決算報表,詳如附件二

提案二:本會95年度工作計劃,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95年度13項工作計劃,詳如附件三

提案三:本會95年度收支預算表,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本會95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計收入新台幣3,010,000元,
支出新台幣2,250,000元,提撥基金600,000元,節餘新台幣160,000
元,詳如附件四

提案四:本會擬增設副理事長一位,並修訂本會章程第15條,提請審議

決 議:1.照案通過本會增設副理事長一位,以協助本會理事長綜理會務。
2.修訂本會章程第15條為:

原第15條條文修訂後第15條條文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七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 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出 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七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 理事長得指派一位常務理事或理事擔任副理事長 ,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 由副理事長代理之 。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六、臨時動議:

動議一:會員服務委員會詢問本會下年度會員吸收是否仍採高成長策略?
決議:1.本會達成目前1,200多位會員之規模,難能可貴,至於是否繼續採高成長策略,需考慮到本會長期財務狀況?一線會務人力狀況?考慮達成會員人數過半出席方為有效會議、選務、決策之情形?…,建議交給下一屆理監事來決定。
2.請秘書處進行本會會員結構分析,如各所(中心)分布、職級分布、區域分布、年齡層分布、永久與常年會員之比例,以及各單位加入本會人數與各單位離職人數之比例等分析。

動議二:本會每屆理監事會均應即早培養下一屆理監事人才,以兼顧老、中、青傳承。
決 議:1.各委員會應由老、中、青各年齡層院友會員組成及參與會務,以即早培養下屆的理監事人才。
2.規劃與具體推動,建議交給下一屆理監事思考與決定。

動議三:本會第一屆理監事的三年任期即將屆滿,為感謝各位理監事的辛勞付出,胡理事長將宴請全體理監事。
決 議:請秘書處協助規劃與推動,並將晚宴時間及地點通知理監事。

七、散  會: 中午12點。